一、MPP電力管道非開挖施工管理規定
電力安裝工程在鋪設電纜線時,因為工程施工路由器、施工期等各種因素,常常采用“拉管、頂管施工”等技術性開展地下管道工程施工。從預期效果看,選用非開挖頂管技術性有不危害交通出行、工程施工周期時間短等優勢,但因為非開挖頂管技術性針對電力行業甚至全國各地各管道工程施工單位仍歸屬于新起技術性,沒有統一的工程施工規范和技木標準,再加上各地區所在位置不一樣,地下管道系統軟件盤根錯節,因而非開挖施工在保護系數和工程施工管理上出現一些問題。為有利于電力企業標準非開挖施工管理方法,以電纜線轉到一切正常運作后有利于維護保養管理方法為標準,參考全國各地供電公司的相應技術性文檔并證求電力工程運作單位的建議,編寫了下列管理規定以僅供參考采用:
1、配電企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下稱配電單位)在特定配電計劃方案時,電纜敷設如非特殊情況,正常情況下盡量減少選用非開挖施工。
2、如經當場勘測,的確不可以采用明挖工程施工的(如鐵路線、江河、熱鬧道路或其它阻礙物等),需要選用非開挖頂管技術性,應在配電計劃方案中確立標出(途徑及長短)。
二、設計方案、工程施工早期
從業管道非開挖施工的企業,務必配備對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和工程資質,理應嚴格執行工程建設施工許可證的標準完成設計方案和工程施工,不然配電單位不予以工程驗收送點;配電單位應提早向顧客確立表明,并承擔對施工單位資質開展驗審。
1、施工方應向送電單位給予本企業非開挖施工標準或標準規范,并征求配電單位建議,一同明確工程施工方案。
2、外界工程項目電線電纜工程施工前,配電單項工程管理者應催促顧客提早與供電站聯絡,由供電站機構集結顧客、施工方(授權委托工程施工企業)舉辦電纜敷設非開挖施工協調會議。
3、施工方在舉辦前期設計、施工圖審批會以前,應提早一周向送電單位給予工程項目范疇內的有關原材料,包含:工程施工使用說明或工程施工考試大綱;施工平面圖;工程施工剖視圖;各種地下管道材料;地質環境檢測匯報;管道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等。并確立建筑項目責任人。
4、配電單位應當對工程施工設計方案開展審批和否定。
5、施工方需要對施工質量作出確立服務承諾,并產生協義性文本,是指:施工質量保修期,因施工質量導致電力工程常見故障時要擔負的法律依據,質保期內缺點解決服務承諾及違諾義務等。
三、備件
1、電線電纜應達到各用電企業的電纜選型訂購技術標準。
2、非開挖頂管電纜套管應達到《品壓電纜敷設用MPP管材訂貨技術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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